曾以《角頭2》流氓角色入圍金馬新人,在《誰是被害者》中演警察卻依然散發「兄弟」氣息,38歲的張再興曾有過一段荒唐少年歲月,他說:「每個人歷練不太一樣,我是天生比較喜歡在平凡中求不平凡。」

渾身刺青,一口流利台語偶爾參雜「ㄍ⋯⋯」開頭的發語詞,出身農家子弟的張再興,說起話來非常在地。現在的他可以笑著說從小「立志當流氓」,而這話背後的苦澀是:務農的雙親學歷不高,早年因為父母沒有讀書,要他下課了就回家工作幫忙,「可是幫忙久了,就不會跟人家溝通。」

他想和同學們打成一片,但家裡沒電視,別人聊的他也都聽不懂,久而久之成為笑柄。於是他換另一種方式去爭取同儕認同,例如幫同學寫作業等等,卻漸漸變成別人眼中好欺負、被欺負了也不敢聲張的軟柿子。

還沒到畢業的前一天,他就爆炸了,爆發的方式就是以牙還牙、歇斯底里把對方揍了一頓,隔天他發現別人看他的眼光變得不一樣:「原來方法這麽簡單,就是讓大家怕我;怎麼讓大家怕我,就是去刺青。」

少年張再興散發著兄弟氣息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少年張再興散發著兄弟氣息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
他跑去一個混混常聚集的場所,在那邊晃了兩圈,有個大哥問他想幹嘛,少年張再興說:「我想要刺青當流氓。」大哥笑了,覺得這毛都沒長齊的屁孩挺特別的,於是把他叫進去、衣服脫了直接刺。

痛嗎?「很痛!可是我要證明我自己啊!」就從半胛、包手刺到變全胛,現在回想,張再興不認當年的自己叫叛逆,「就是急著去做一些證明自己已經長大的事情,可是方法跟想法比較偏激。」之後他出了件「滿大的事情」,所以「進去又出來」,那段日子,確實不是人人有的「不平凡」經歷。

張再興的媽媽生了七個孩子,他是唯一男孩,六個女孩有的養不起送人,有的因病過世;張再興說:「我二姐對我最好,什麼東西都會留給我,我去念高中是因為她在斷最後一口氣前跟我講『不要讓別人覺得你只會當流氓』,所以我去把基本學歷完成。為什麼會讀大學,是我媽覺得就是我不管幾歲,家人永遠覺得我是小孩,有一天她說:你全身刺青,以後不知道怎麼辦啊⋯⋯」

張再興(中)拍攝《角頭:大橋頭》時,刻意穿長袖來遮掩手臂上的刺青。右為鄭人碩。(圖片來源/曼尼娛樂)
張再興(中)拍攝《角頭:大橋頭》時,刻意穿長袖來遮掩手臂上的刺青。右為鄭人碩。(圖片來源/曼尼娛樂)

被刺青保護 遇安哲毅啟蒙踏上演員之路

因為媽媽和姊姊的鼓勵,張再興持續升學;因為上了大學,遇到啟蒙老師安哲毅;因為安哲毅導演,正式開啟張再興的演戲之路。

「大學環境跟高中求學的觀念都不太一樣,人都是需要被肯定、覺得被重視才會成長,從那個時候開始,我就比較喜歡待在學校。」當時安哲毅正在執導電視電影《指印》,片中有討債情節不知道怎麼呈現,「老師來問我,我就帶他去看怎麼討債,基本上我們是有一個SOP⋯⋯他就說那這個角色你來演。」

當時的張再興連話都說不清楚,安哲毅便安排他演討債大哥身旁的小弟,完全不用開口。等戲的空檔他和燈光師聊天、看到攝影師擺的鏡位覺得好美:「肉眼看到的跟鏡頭下的差好多,我心裡就想那我也要拍片。」之後他陸續參與王小棣《植劇場》、《刺蝟男孩》等演出,張再興說:「當他們需要一些比較周邊的臨演、或是演兄弟的,我就會接到電話。」

張再興(左)在《誰是被害者》第一、二季飾演刑警,說話很有江湖味。(圖片來源/Netflix)
張再興(左)在《誰是被害者》第一、二季飾演刑警,說話很有江湖味。(圖片來源/Netflix)

這樣獨特的氣質與身體印記,是他戲約上門的助力,卻也是戲路上的阻力,像是近期的作品《阿叔》、《誰是被害者2》、《角頭:大橋頭》,張再興都要穿長袖來遮掩刺青。問他後悔嗎?他原本說「後悔,哈哈哈⋯⋯」卻又旋即改口:「其實沒有後悔這件事情,因為當初這個身體(紋身後),為我帶來保護,所以我現在沒有資格去後悔。很多事情是當下你想要,你得到;慢慢隨著時間流逝或環境變遷,想法不一樣、社會歷練不一樣,覺得不喜歡了,可是不能後悔。」

能做的,「就是讓自己肚裡有更多的墨水,把握每一次機會讓人家看見。」張再興說。

他不知道機會何時會來、不知道那個機會是什麼,所以就努力地去「體驗生活」,犧牲自由、花大把時間到處打工,像是送貨、裝冷氣、做麵包、修水電、撤櫃、刷油漆⋯⋯「藉由這樣的體驗,賺經驗、賺點錢也不錯,我平常就是靠這些體驗來為我下一個有可能會接到的戲做準備。」

張再興(右二)的高光時刻,就是入圍金馬新人步上紅毯,當年沒得獎的他希望未來有上台的一天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張再興(右二)的高光時刻,就是入圍金馬新人步上紅毯,當年沒得獎的他希望未來有上台的一天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
同居池王爺近十年 傾家產蓋廟

2018年,他以《角頭2:王者再起》入圍金馬新演員,除了自己的努力,還有「池王爺」的保佑。故事的緣起是某天他在路邊撿到一尊池王爺的神像,回家拍照po上網後,隔天神像就被有一位有緣人給請走了;接下來兩三年,他過得很苦,不僅一整年收入不超過 20萬,三餐更是有一搭沒一搭的張再興,經常跑到王識賢家蹭飯,白天還帶著泡了茶葉的保溫瓶到星巴克,假裝自己點了咖啡在裡頭吹冷氣:「我就很自然拿了一台筆電坐在角落,每天9點到下午4點我待在那裡,省電啊!」

兜兜轉轉,後來在高人指點下,找到當初把池王爺請回家的那位大哥,結果大哥說:「那尊神明已經不在了,那個木頭放在外面日風吹日曬已經裂了,花錢整修不划算啊,後來就把祂燒了。」原來,燒了之後,池王爺一直跟著張再興。最後,已經很窮的張再興,幫池王爺打造了一尊新的神像,將祂帶回自己的小套房。

聽張再興描述的畫面,十足有趣:「我住套房耶,我每天睡醒就是看到祂;池王爺的眼睛凸凸的,高高地這樣看著我睡覺,我就這樣子跟祂一起生活快十年。」說來很玄,和池王爺成為「室友」後,有朋友邀請他幫忙拍攝宣傳片,賺了片酬他就去買攝影器材投入結婚錄影,慢慢有了收入。

張再興描述他和池王爺「同居」的互動,宛如把神明當麻吉,如今他為池王爺蓋了座廟,希望能為祂帶來更多香火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張再興描述他和池王爺「同居」的互動,宛如把神明當麻吉,如今他為池王爺蓋了座廟,希望能為祂帶來更多香火。(圖片來源/星藝象娛樂)

張再興說:「我在不順的時候,每天都幹譙祂,覺得祂都不保佑我,之後我做了一個夢,夢中就有個聲音告訴我,說『你今年的流年就這樣子而已,你有血光我替你避掉了,你還怪我、還要求財』。醒來後我就都惦惦(閉口不說),從那時起我都不求祂,結果那年我就入圍金馬獎!」

「入圍那天我跟王爺說:我撿到祢,祢幫助我,有生之年我賺到錢就幫祢蓋一間廟,讓祢不再流浪。」如今,這座廟即將完工,雖然花掉他原本打算買房的基金,但對張再興而言,這除了是對王爺的承諾和感謝,未來廟落成,「爸爸媽媽多個地方可以窩,廟是公共場所,大家都可以來,歡迎老人家們有空也來這邊坐坐聊天、有個伴啊!」

至於他自己,希望有朝一日能拿座獎,告訴家人自己現在很好、可以站在台上,然後存錢買一間房子:「太多人以為我已經搬家或是買了房子,其實我一直住在那個頂樓小套房,有壁癌,有鐘乳石,我想換個環境,想要房子壞我願意去修,那這個房子就必須屬於我。」